公示11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临汾市洪洞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0m3/h浓盐水提盐及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其中,中水回用浓盐水水量112m3/h,深度处理装置浓盐水水量88m3/h及新增生产装置深度处理装置来水增加40m3/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
2021年11月19日,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洪开审批函[2021]5号文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特此公示。
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工
联系电话:15536796086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临汾市洪洞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40m3/h浓盐水提盐及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其中,中水回用浓盐水水量112m3/h,深度处理装置浓盐水水量88m3/h及新增生产装置深度处理装置来水增加40m3/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膜浓缩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
2021年11月19日,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洪开审批函[2021]5号文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盐水提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二、调试公示
我公司拟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5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工
联系电话:15536796086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